“新三年”起步长三角示范区深化拓展一体化制度创新
2月24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总结示范区2022年工作,研究部署示范区2023年重点工作,以更好发挥示范区作为国家战略先手棋和突破口的示范作用。
三年累计推出112项制度创新成果
会议指出,2022年,示范区新推出制度创新成果39项,三年累计112项,其中38项在国家长三办推动下面向全国复制推广;持续推进108个重点项目建设,沪苏嘉城际、水乡客厅等重大工程开工建设。
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示范区生态友好型高质量发展模式初步形成,重点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成果亮点纷呈,引领带动长三角乃至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制度创新呈现边探索边实践边推广新气象。前两批制度成果已初步形成一体化效应。“1+1+N”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构建,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推动绿色发展三方面22项制度创新成果和46个典型案例。加快推动要素流动,上线运行E企融信易贷服务平台,截至2022年底完成授信26.53亿元,帮助一大批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推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科创金融等“一揽子”举措,让要素流动更加畅通。
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2019年以来,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9%。三年着力推进108个重点项目,总投资5633亿元。
三是跨域治理模式不断展现新活力。国家长三办每年印发示范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每年举办示范区周年建设工作现场会。示范区理事会充分发挥重大事项决策平台作用,执委会和理事会各成员单位、两区一县形成合力,共推示范区各项工作跑出加速度。示范区开发者联盟已集聚53家高能级主体为示范区建设持续赋能,举办开发者大会暨全链接大会,三年共签约推进重点项目27个。
加快形成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制度成果
2023年是示范区“新三年”的起步之年。示范区将持续聚焦一体化制度创新、重大项目建设、体制机制保障和前瞻性重大问题谋划,加快形成更多富有含金量、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制度成果,建成更多具有显示度、影响力的重大项目,更好示范引领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拓展一体化制度创新。围绕制度创新成果的效应释放、复制推广和新的制度成果探索突破。其中,在规划管理领域,推动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地实施,印发实施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规划等。在要素流动领域,加快建立跨省域高新区一体化管理机制,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实践引领区,推进示范区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同时,配合国家长三办推进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经验复制推广。
二是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目前共纳入70个重点项目,主要聚焦“一厅三片”和四个重点领域。推动苏州南站科创新城、嘉善祥符荡创新中心控详规划批复,推动青浦复旦国际融合创新中心、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一期等一批项目实现开工等。
三是强化工作机制保障。组织召开示范区建设四周年工作现场会、开发者大会暨全链接大会等重大会议,进一步完善示范区理事会—执委会工作机制,提升执委会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放大示范区“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试验田效应。
四是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研究编制示范区新三年行动计划,研究编制新一轮示范区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示范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等重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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