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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6km

时间:2022-11-26 08:05   来源:IT之家   作者:谷小金   阅读量:6173   

今日,四川省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6km

本站了解到,《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设充电设施20万个,基本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镇全覆盖。

具体来看,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区,公共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6,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1km。

以德阳,绵阳,南充,宜宾,眉山,资阳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先进地区,公共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0,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1.5公里。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较快的自贡,泸州,广元,遂宁,乐山,广安,达州,公共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5公里。

攀枝花,内江,巴中,雅安,阿坝,甘孜,凉山是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活跃的地区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6,居民小区充电设施与私人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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